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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 (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 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4浏览次数:283作者:科研办来源:开云Kaiyun责编:供图:审核:

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内容简要介绍:

一、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1、“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申报学院须符合下列条件: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重点实验室。项目负责人应为上述实验室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上述实验室的研究方向。每个实验室限申报1项,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

 2、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支持面向但不限于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国家,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3、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

 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二、具体申报方式

 (1)校内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

 (2)各申报老师认真阅读附件1,并将附件1的推荐项目汇总表于12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lcl520@nuaa.edu.cn, 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超时无法完成申报。


  校内联系人:李臣亮  韩薇  025-84892758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docx

附件1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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