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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4浏览次数:309作者:科研办来源:开云Kaiyun责编:供图:审核:


 各位老师:

 2023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知已发布,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 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

(具体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2. 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学校限额申报9项,后续由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名单待定),等待进一步通知。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后续由学校组织专家从2022年结题的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名单待定),等待进一步通知。

(3)青年基金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不限制推荐名额,但2021年和2022年已连续2年申报省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资格,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

 3. 面上项目。限额申报,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须对推荐的材料特别是项目申报人的年龄、职称、学位和承担项目情况等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2.申报人必须是校内的正式在职人员,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3. 请申报老师认真阅读附件6内容,按要求填写。

 三、时间安排:

 11月14日开始,学校分配系统申报用户权限。请首次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老师,提前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已经拥有账号的老师请继续使用原账号进行申报。

 11月30日前,请各学院将面上申请人员名单报送科研院。    

 12月25日前,请所有申报人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工作,并正式提交;学校将于3日内完成网上材料审核工作,请项目申报人员务必持续关注系统审核进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12月30日前,请申请人将通过审核的项目申报材料打印签字后提交,请学院科研秘书在申报书中的《项目附件审查表》上签字(学院不签字的不接受申报)。并请学院将所有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院612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联系人: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李臣亮  韩薇

 电  话:025-84892758


附件1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 2023年各学院面上项目限报名额.docx

附件3 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xlsx

附件4 网上申报流程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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