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十四五”第二批9个科学部80个重大项目指南,请大家高度重视、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二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及各学部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精心组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课题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2.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年度批准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计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审查范围,上述人员在《通知》实施范围内的各类型项目中,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四、其他事项
1.重大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
2.重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在信息系统中首先填写“项目申请书”,然后给该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赋予课题的申请权限,未经赋权的课题申请人将无法提交申请。
3.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附注说明选择相关的重大项目指南名称,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部分重大项目有具体要求的,按照相关重大项目指南要求填写)。
4.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的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当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其中课题申请人先提交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待全部课题申请书提交完毕并确认生成项目总预算表无误后再行提交项目申请书。
6.校内联系人:韩 薇;联系电话:025-84892758
院内联系人:乔晓娟;联系电话:025-52112900
附件:1. 数学物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2. 化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3. 生命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4. 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5.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6. 信息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7. 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8. 医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9. 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二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附件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二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