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总体工作部署,现将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 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公司需要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材料供校内形式审查用;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5.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7.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8.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项目校内评审
校集团公司负责组织群体、杰青、优青、重点、仪器项目申请书的评审;学院负责所在学院的所有青年、面上项目申请书的评审。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1年1月20日前:申报老师将申请书的电子版(PDF格式)提交至各学院,其中基础科学中心、群体、杰青、优青、重点以及仪器的申请书同时提交给科研院基础研究与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备注:不接收不完整的、草稿版本的申请书);
2021年1月20日-1月26日:集团公司、各学院组织申请书评审,并反馈意见;
2021年2月28日:申请人将修改后的申请书提交学院;
2021年3月1日-3月4日:集团公司、各学院组织申请书最终评审,并反馈意见
2021年3月5日:各申请人完成申请书网上提交,各学院提交申请书最终版本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021年3月5日-3月15日,集团公司与学院共同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形式审查。
三、其他事项
1. 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 个人提交申请书时间以学院规定截止时间为准。学院提交时间为:2021年3月5日下午5:00前,学院提交地点: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12房间。逾期未交或个人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3. 公司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老师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建议双面打印)供校内形式审查用;“公司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承诺函”纸质一份,电子文档(模版见附件1)。
4. 集团公司稍后整理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供各位申请老师和管理人员一一对照审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 联系人:韩薇、张小兰、李臣亮
联系电话:025-84892758
E-mail:hanwei@nuaa.edu.cn
办公地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1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