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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9年度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0浏览次数:712作者:科研办来源:开云Kaiyun责编:供图:审核:


各系所: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发〔202013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开放共享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科技资源的深度共享,现组织开展重大科研设施与大型仪器信息公示工作,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共享基础数据是上级部门对学校仪器设备购置经费核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学校对各学院(单位)购置设备和资源分配的重要指标。各学院(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工作,明确责任人员,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开放共享率,并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

二、系所自查、更新数据

1.仪器范围

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及以上,纳入学校产权管理的仪器设备(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服务单元等),必须加入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网络管理平台,并上报2019年度使用及对外开放共享情况。

2.统计基准时间

201911-1231日。

3.统计上报要求

请提供如下材料:

1)上报各学院(单位)分管共享工作的领导及联络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各单位内部相关管理文件。

32019年度重大科研设施与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分单位单独下发)、学院(单位)自查报告(附件1)。注:统计表中原有信息如有变动的,请在表中修改后标黄;年有效使用机时国家考核要求为通用设备1400机时,专用设备800机时。有效工作机时是指仪器设备必要的开机时间+测试时间+必要的后处理时间。

4)新纳入平台的设施与仪器照片(照片名称以资产编号+名称的形式命名,院级单位统一汇总打包)。

5)所有大型仪器设备的“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及检修维护记录本”,请提供电子版照片。

6)如有仪器设备申请不共享,请学院(单位)根据原因分类出具书面说明提交国资处审议。

请各学院(单位)于514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injy@nuaa.edu.cn,纸质版统计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26室)。

三、数据上报及公示

请各设备负责人老师于2020年51217:00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统计表、(4)和(5)要求的电子照片)打包发至邮箱keyanban6@nuaa.edu.cn。将(6)不共享书面申请,设备负责人签字交至材料楼263室。

2019年度重大科研设施与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1.仪器分类编码.xlsx

附件2.统计表填报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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