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22次会会议纪要》,为筹备中泰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23次会议,现征集中泰短期交流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一)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装备)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中泰短期交流项目重点征集领域为:农业、科技创新政策、能源、公共卫生和信息通讯技术。
(二)双方执行单位应已就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申报流程
中国科技部和泰国外交部国际发展合作署(TICA)分别发布征集通知,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1)纸质材料
a. “政府间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四份,双面打印;
b. 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者意向书英文版,一式四份,双面打印。
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由双方自行拟定,不提供模板,一式四份,双面打印,须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于2019年12月27日前交纸质材料于科研院基础处612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报送
将“政府间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和“项目合作协议”的电子版发送至lcl520@nuaa.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姓名+单位)申报中泰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短期交流项目”。
三、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9年12月27日。
四、推荐单位:江苏省科技厅。
五、资助方式
对于被列入中泰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纪要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集团公司 李臣亮
电话: 025-8489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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