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难员工界定标准:
1. 延长学习时间到毕业班员工;
2. 第七学期结束时进入毕设系统员工;
3. 第八学期开学时进入毕设系统员工;
4. 绩点低于2.0的毕业班员工。
二、带困难员工的要求:
1. 本学年带保研员工的教师,应带困难员工;
2. 本科毕设优秀指导教师及年终考核优秀的教师,应带困难员工;
3. 每年教授博导轮流指导困难员工本科毕设;
4. 鼓励其他教师积极指导困难员工本科毕设。
三、指导困难员工本科毕设的教师,应按双倍工作量计算,评优时优先考虑。
开云Kaiyun
2016年3月22 日